江苏省常州市对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
时间:2023-07-12 20:56:18 来源: 作者:
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商标品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辖市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、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(2022年-2024年)》(常市监〔2022〕14号)和国家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,现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商标品牌奖励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、标准
(一)驰名商标。2022年,我市(不含溧阳市)在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,每个商标给予商标持有人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二)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。2022年,我市(不含溧阳市)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,对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。
二、奖励程序
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信用承诺书、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相关文件、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,经各辖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。
三、其他要求
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,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相关奖励申请,过期视做自愿放弃。
四、联系方式
单 位 |
联系人 |
联系电话 |
金坛区知识产权局 |
马忠亮 |
82299036 |
武进区知识产权局 |
殷亚红 |
86318139 |
新北区知识产权局 |
王 刚 |
85178985 |
天宁区知识产权局 |
周 平 |
69661537 |
钟楼区知识产权局 |
甘晓玲 |
88891781 |
常州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|
肖 鹏 |
89863376 |
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|
魏 金 |
88588192 |
附件:信用承诺书
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
2023年2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信用承诺书
我单位已知晓《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(试行)》,并郑重承诺如下:
1.我单位(本人)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,无严重失信行为;
2.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,据实提供,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;
3.专项资金将严格按照《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;
4.如违背以上承诺,我单位(本人)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,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。严重失信的,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。
法定代表人(签名及公章)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