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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红河州查处一起企业冒用【石屏豆腐皮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事件

时间:2021-12-09 08:39:22 来源: 作者:
   云南红河州查处一起冒用【石屏豆腐皮】地理标志事件
 

   近日,云南省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县市部门,查处了一起企业冒用地理标志事件,以实举加强对石屏豆制品地标产品的保护。

   近期,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政府及市场监管局发现,在石屏县外有部分州内、外企业存在冒用石屏豆腐皮地理标志产品,以及冒用石屏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的情况,随即上报州市场监管局。

   接到举报后,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开远小龙潭、弥勒巡检司等地开展调查工作。

 

   经调查,红河州多数企业均按照食品生产的标签标示规范外包装标识,仅有弥勒市1家企业使用其他豆制品有限公司的外包装,且在外包装上清楚标注“石屏豆腐皮”字样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识。目前,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。

   据了解,红河州一直高度重视石屏豆腐皮、石屏豆腐两个地标产品的运用和保护工作。2021年,州市场监管局指导推荐石屏豆制品园区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,推荐两家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推荐两家企业申报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,并指导石屏县市场监管局引导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。

 

   在州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红河州目前在石屏豆制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上有了较大突破,3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批准,45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获得批准,为石屏豆制品的品牌宣传推广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打下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