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【潼关肉夹馍】地理标志集体商标
时间:2021-11-25 09:05:56 来源: 作者:
律师: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
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们需要让所有做潼关肉夹馍集中在一块,起诉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加入协会,加入协会要交会费,一年是2400元。”对此,律师表示:“潼关由于含有地名,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。此外,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,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。
11月21日,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,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了“潼关”俩字,被陕西“潼关肉夹a馍协会”告了,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,如果他们想继续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商标,需缴纳99800元。商户们表示,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,全国有上百家。
天眼查信息显示,潼关肉夹馍协会a成立于2016年6月6日,注册资本5万元,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,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,系社会团体,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、推广、宣传。其历史名称为“老潼关小吃协会”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,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“潼关肉夹馍”商标。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,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,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,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。
天眼查信息显示,潼关肉夹馍协会以“侵害商标权纠纷”“商标权权属、侵权纠纷”等理由起诉了数百家小吃店、食品店、美食店。天眼查显示的近几个月的开庭公告就有210条。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全国各地,有的是河南焦作的,有的来自浙江杭州,有的则是广东佛山的。
潼关肉夹馍协会近期有210个开庭公告(截图)
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多家小吃店引发关注后,潼关县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11月24日告诉澎湃新闻,当地已关注到此事,目前正在处理中。至于如何处理,这名工作人员未透露。
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争议,有观点认为,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商标权,起诉侵权无可厚非;也有观点认为,潼关肉夹馍是通用性小吃名称,不应该归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所有。那么,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,究竟合不合理?
从法律上讲,该协会作为潼关肉夹馍商标权利人,确实可以要求相关商户承担侵权责任。但问题是,“潼关肉夹馍”并非普通商标,潼关是地名,肉夹馍是通用小吃名,类似组合属于地理标志商标,依法应该归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。而被起诉的商户中,有不少就来自潼关县,或者与潼关有关系,掌握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,依据《商标法》,他们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。
退一步讲,即便不是潼关人,原材料与制作方法与潼关无关联,也未必就不能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字样,只要招牌上的其它标志不与已经注册的证明商标相似即可,因为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"地名+品名"文字的商标专用权,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。例如,去年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西安一家使用“老潼关”标志的餐饮企业,但是由于这家企业仅使用了“老潼关”等文字,并未使用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商标中的其他专用元素,具有区分性,被裁定不属于侵权,可以继续使用商标。
河南“逍遥镇胡辣汤”近期也引发了一场商标维权风波。不少经营了十几年“逍遥镇胡辣汤”的商贩,突然被河南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“逍遥镇”商标权。11月21日晚间,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,已责令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”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。
有专家认为,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“逍遥镇”不是一种证明性质、集体性质的“地理商标”,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“普通商标”,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“普通商标”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。也有专家认为,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,“不是在保护商标(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),反而‘有收保护费’之嫌。”